各位朋友大家好~
前幾天在澎湖,有民眾在海灘邊挖掘出了一具古生物化石。
各大媒體爭相報導,也有不少照片刊出,
不曉得各位常上大菩薩的朋友會不會疑惑~
大菩薩不是以提供各位朋友最新考古知識為志、怎麼不提供這則大新聞的連結呢?
這是因為,在世界各國
考古學和古生物學的關係,其實是一顆大樹上的兩根大分枝
考古學Archeology主要以人作為出發點,關注"人類"自從數百萬年前開始的文化發展與遺留
而古生物學paleontology,則是以各種非現生生物(例如三葉蟲、恐龍)作為研究對象
有時這兩個學門之間,也可以互相參照,
例如史前人類很可能就是為了追逐古代哺乳動物,才在上一個冰河期時
跨過台灣與亞洲大陸之間的陸橋,定居於此(也就是我們所知道的左鎮人).....
不過考古學和古生物學,還是有相當大的差別(至少唸大學的時候絕對是不同科系的)
可惜台灣的記者朋友一直沒搞清楚這兩者的差別
弄得真正的古生物學者很悶~~~
因此呢~我們關心古生物學的最新進展
不過作為一個以考古學知識為主的網站呢~我們就只能忍痛割愛這則新聞囉~
可是如果您看到這則古生物新聞之後
有什麼有趣的、跟考古有關的想法,還是歡迎您上來和大家分享
敬祝 大家 身體健康
萬事如意
南無考古大菩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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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像那具化石,是被送到台中科博館,由專家做後續的檢定工作, 或許以後會成為科博館的當紅展件、帶動台灣的古生物學研究與熱情也說不定~~~ 雖然台灣在地質上是個年輕的島嶼,也許最老的化石只有幾百萬歲吧..........
原來如此啊....
其實這件化石事件,背後還看到所謂:發掘者及發掘出土物的關係 這是大部分民眾對於古物維謢及保存的概念不明,也許是政府單位沒有大力推廣”古物維護及保存法”所致 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挖掘古物;所有出土的古物都歸國有而非挖掘者私有 這是保護古物的最好方法之一 唯有”專家”對”古物”進行科學的挖掘,將其脈絡仔細記錄,才能確保古物在出土後,有跡可循,不然這些古物在學家的眼中,便是件”廢物”-沒了生命的古物,很可惜! 且對於遺物挖掘不熟悉,只會造成更大的無法彌補的傷害… 所以就化石事件,發現者潘先生,不是專家身分發掘,及”挖掘者即所有者”的錯誤觀念下遲不交出,造成化石沒有在出土後受到良好保存,已經有部份毀壞,真是不好的示範, 真該利用這事件,好好對民眾宣導正確的觀念。 當日後,發現古物或遺址時,可找相關專家來鑑定,切勿自行處理,以免造成更大的破壞。 這是全民的寶物,非一人所有!
嗯~~奉勸各位朋友們 如果有發現到一些古代生物或是人類的遺留 可以盡量通報考古機構 例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、台大人類學系、台中科博館、台東史前館等 讓專家處理 更讓我們的子子孫孫有機會接觸到古代的世界、增廣見聞 千萬不要自己把東西摸走還拿去賣錢喔~